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不是「不了解」,是「不相同」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彭明敏
2012/04/18, Wednesday

總統大選後,民進黨檢討敗因,有人開口必言「須了解中國」,似要將失敗歸因於「沒有了解中國」。「要了解中國,不要誤會」,原為中共及國民黨為親中宣傳的口號,今竟成為民進黨一些人的口頭禪,使人啞然。

要問:台灣人民,包括民進黨,真的「不了解」甚至「誤會」中國嗎?

西方開始與中國接觸,數百年來研究中國社會及其人民所有面貌的各種語文書籍萬千,尤其中共革命後,關於其歷史、社會、政治、制度、外交、軍事、政策、法律、經濟、文化、教育、藝術、體育、交通、農業、勞工、習慣、環境、貧富、民性、鬥爭、貪汙,特別對台灣的企圖等等,諸種語文書籍資料汗牛充棟,全球不少大學(包括台灣)都設有「中國研究中心」,台灣人到中國經商、旅遊、考察、留學、求偶、逃罪、朝拜者,每年數百萬人;公私身分的中國人來台「交流」、旅遊、探親、留學、賣淫、滲透者無數,中國大學也有諸多「台灣研究中心」,台灣人與中國人彼此「了解」的程度,全世無比。不知哪裡還有「不了解」或「誤會」之餘地。

敢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人與中國人的糾葛,不是出於雙方「不了解」,而是因為彼此太「不相同」,包括歷史、認同、社會、制度、政治、地理、教育、觀念、理想、民性、價值觀。俗謂:男女因「誤會」(以為能合)而結合,因「了解」(發覺難合)而分離。國家之間也應該如此。

惟一方若欲強施己意於他方,不管他方願意不願意,硬要強「合」,問題就來了。被威脅強暴的一方怎麼辦?這就是「外交」和「政治」之所以在世。今日民進黨一些人突然嚷著「要了解中國」,倘非另有用意,恐屬廢話。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source: 彭明敏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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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特赦陳水扁 連署書 -政治和解 終止對抗-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陳前總統辦公室
2012/04/03, Tuesday


特赦陳水扁 連署書
-政治和解 終止對抗-

特赦前總統陳水扁不是個人情感或政治信仰的問題,而是政治良知與道德勇氣的大是大非。為了台灣政局的和諧與安定、朝野政治對抗的終止以及營造政治和解氛圍,我們建請馬英九總統依據赦免法特赦陳水扁,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卸任元首應有的尊重與待遇,更是現任總統在政治高度、所應正視的政治問題。

陳前總統八年執政是非功過自有其歷史評價。「扁案」遭質疑的錢,只有特別費與政治獻金。國務機要費及外交零用金皆具特別費性質,屬歷史共業,故馬英九、王金平與許陽明等案件,均獲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定讞,況且立法院也已修法將「特別費」完全除罪化,難道只有「扁案」必須在選擇性執法下做特別的處置嗎?台北地院在二次金改案判決時強調:「陳水扁收受的政治獻金如何轉交給民進黨、台聯黨、無黨籍公職候選人選舉及輔選之用,從2001年到2008年歷次大型選舉都有」金額多達10幾億元,遠遠超過二次金改所牽涉的金額,所以無罪。目前案子雖然尚在審理當中,但至少這些政治獻金在法律上,都不該被當作貪污所得,三審定讞的龍潭案與陳敏薰案也應如此看待。

綜上,「特赦陳水扁」實已非屬法律問題而係政治問題,是對一個已經接受審判並入監服刑三年多的卸任元首,在司法人權上應該給予的政治公道,此為國際社會民主國家對因案受刑之卸任國家元首的正常待遇與處理慣例,也是台灣是否堪稱民主文明法治國家的重要檢驗指標。台灣朝野黨派應該以「特赦陳水扁」作為化干戈為玉帛的政治共識,尋求和諧、減少對抗,開啟台灣政治和解的新局。

目前台灣內部因「扁案」所付出的司法資源與對立衝突代價相當慘重,陳前總統也因未依法申報政治獻金之政治道德瑕疵而入獄服刑三年,「扁案」之審理亦對社會有所交代,難道非要把陳前總統「關到死」才能休止嗎?台灣的政治發展還要再繼續承受報復與對抗?

我們呼籲,台灣不該再因「扁案」而激化對立,「陳水扁」三個字不應成為對抗與仇恨根源。公平正義、經濟發展才是台灣未來將要面對的嚴峻課題,唯有終止對抗、營造和解,才能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我們懇請馬英九總統以特赦陳水扁作為政治和解的起步,讓「扁案」的歷史共業真正走進歷史,唯有藍綠都放下扁案,台灣的民主政治方能有嶄新的開始,這是我們最衷心的期盼與願望!

連署人:

請回傳:02-33223808,謝謝!



連署書正面為連署的敘述,背面則為填寫資料所用的表格,請各位好朋友們,一起下載列印並分享,一同支持特赦阿扁總統!



連署書下載-正面



連署書下載-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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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填妥回傳方式

1.傳真至一邊一國連線辦公室:02-33223808

2.將上述文字EMAIL至 winnie@ketagalan.org.tw 或 twnorth@twnorth.org.tw (北社協助收集)

3.郵寄至陳致中服務處:806高雄市前鎮區崗山中街228號,洽詢電話:07-761-8073



資料來源:陳前總統辦公室、北社facebook、陳致中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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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陳水扁貪污指控全是捏造的恐怖活動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陳辰光
2012/04/02, Monday



美國眾議員在國會聽證會明言陳水扁下獄是悲劇:由邁克爾•理查森報告

http://www.examiner.com/taiwan-policy-in-national/congressman-calls-chen-shui-bian-s-imprisonment-a-tragedy-during-hearing

英文的原文請點看Link; 漢文是陳辰光的[加註意解的翻譯]

陳水扁貪污指控全是捏造的恐怖活動

美國俄亥俄州共和黨籍眾議員表史蒂夫夏波(Steve Chabot;R-OH0眾議員在對China (ROC)的外交關係委員會的聽證會上, 採用問答方式進行,批評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前總統陳水扁的治療問題。

曾多次會晤陳水扁的史蒂夫夏波,在週三 針對陳水扁的被監禁恐怖主義案說出了; [我認為,台灣政府(混淆不清, 實体是支那人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 回到 政治犯的恐怖主義黑暗時代 的事實是極不幸的]。 夏波說 [前總統]陳水扁總統仍然是身陷囹圄。 夏波說,這是馬英九應面對[陳水扁如何被待的事] 好好細敲處理的時候。夏波總結 [我認為新上任的政權, 將前任者打進監獄的惡鬥是一個悲劇]。

上星期,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曾訴求美國奧巴馬總統 介入陳水扁獄中被 [下毒廢腦] 的恐怖主義活動, 搶救陳水扁案, 尚未見有任何的回應。據來自台灣的消息, 陳水扁在獄中, 本人在不知不覺中,被獄醫下了精神科藥物lorazepan的化學藥品的, 保外就醫的心臟科醫師的曝料新聞, FAPA主任馬克高形容下毒案是[不人道] 的恐怖主義案件。

陳水扁因涉及[所謂軟錢=不屬於國庫的錢, 前任多數總統,高官或政党著名人物均有的, 不勝枚舉多如夜晚天上的星星 的案件被判20年, 案由共4案中3案改判無罪, 只減2年刑, 不成比例的支那豬刻意的殺雞警猴的政治恐怖主義冤獄案]。陳水扁被關押在不到50 sq,ft, (1.38坪), 兩人共用的狹窄的酷刑牢盒間, 再刻意尊命馬匪頭目意願--我要陳水扁死得難看--, 限制不見陽光的特管出外活動僅准許半小時的清朝方式的凌遲虐待酷刑 ---不動員政府層層接制的大機器, 誰敢如此蠻行! 下毒藥案的曝光如上逑。

台灣民權訴訟組織的建議,陳水扁理合受“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的保護。雖然也被稱為福爾摩沙的台灣,一天24小時都在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恐怖主義的 控制下: 台灣的主權是未定, 而舊金山和平條約和戰爭法的國際規則的原則下, 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 無庸置疑。

在2009年,美國哥倫比亞區上訴法院宣布台灣地位未定, 而美國的外交政策[戰略性模糊政策]施加在台灣的[戰略性模糊政策],實際上是台灣的[政治煉獄]。 由於冷戰因素,台灣人民的自決權被剝奪, 加上美國正式反對台灣的獨立。中國人民共和國認為 [前日本領土] 是中國的一個省,並且威脅採取武力戰爭手段取得台灣。 馬英九率領執政的國民黨流亡政權早就採取[一個中國]的口號; 支那人已經重複又重複的口號。

陳水扁再三否認他的貪污指控並說[他的入獄是因為他反對馬要將台灣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圖。

引述謝鎮寬在舊金山26台電視訪問證詞 http://taiwanus.net/news/press/2012/201203231841591238.htm

陳水扁被羅織的四大罪案,三個已經判決無罪,而唯一被定罪的龍潭購地案,涉案證人辜仲亮已向社會承認,他是被特偵組教唆做偽證。 所謂的海角七億是選舉結餘,是美國大家所熟悉的Soft Money,跟當年宋楚瑜,把錢匯到美國買房產如出一轍。可議的是,當企業家捐款給陳水扁或綠營時,被指控為貪污贓款;但當企業家把5倍或10倍的錢,捐給馬英九或國民黨時,則稱為政治獻金,實在差很大。

貪污是把公款據為己有,馬英九在市長任內,把辦公室的行政費用當成私人所得,還報了所稅卻無

罪,而且在偵查期間也沒有被手銬送進大牢,台灣法院真的如許水德所言、是國民黨開的。


陳辰光謹上 2012-03-31 歡迎多轉送, 多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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