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連商鞅都不敢判馬有罪!

作者 Spieler
2007/12/29, Saturday
支那史中,值得讓人稱道的人物不多。其中有個是『作法自斃』的商鞅,約公元前390年-前338年支那戰國時期人物,為著名法家代表。這個商鞅本來是衞國國君的後裔,後來輾轉到秦,替秦王國變法革新,留下『立木之信』的典故,然而最後靠山秦孝公葛屁之後,當然逃不過支那傳統的『誣以謀反』,逃回自己的封邑商邑後,後來兵敗被太子駟,也就是秦惠王處『車裂之刑』。

台灣的法官不會不知道商鞅的教訓,誰敢得罪未來的『台灣地區領導人』馬先生?其實,當初商鞅會得罪儲君太子駟,並不只是太子駟不喜歡變法革新,變法革新也只是損及當時太子黨的既得利益而已嗎?奈何,太子駟是曾經犯過罪的,以當時,商鞅也沒有把太子駟治罪,也沒有讓秦孝公廢太子,只是把太子駟的老師替他頂罪,把太子的師傅公子虔割鼻。把太師公孫賈臉上行剠刑,也就是刺字。 這樣一來,太子駟會不懷恨在心?

檢察官侯寬仁起訴馬先生,說什麼『內心十分掙扎』,被馬及其陣營指控筆錄不實,統媒製造對侯極為不利的輿論。萬一,馬真的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侯當然不至於被處以『車裂之刑』,但人格上現在都已經是徹底被謀殺了!那以後還有什麼活路?

支那文化有『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的傳統,這個傳統法官們不會不知,有了侯寬仁的前車之鑑,誰敢判馬有罪?跟自己過不去嗎?就算被人笑罵成『藍兮兮』又怎麼樣?反正不痛不癢!只要隨著馬陣營的腳步起舞,至少還有工作!

只要這個黨國幽靈的體制還在,就算是商鞅再世,也不會判馬有罪的。台灣人,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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