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公關費 陳菊等5人被函送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聯合報
2009/06/24, Wednesday
勞保局前後任總經理史哲、廖碧英被指在任內,以勞委會前主委陳菊的私人飲宴發票核銷勞保局公關費,金額約三萬元;調查局北機組懷疑有弊端,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被函送的五人是史哲(現任高雄市文化局長)、廖碧英、陳菊,及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的機要秘書黃惠敏、李秀芬。檢察官近日傳喚陳菊等人,說明相關經費核銷流程及流向。
陳菊在北機組調查時堅稱,她私人的飲宴向來都是自己埋單,絕對沒有詐領國家公帑,也從未不當使用特別費或公關費;她通常將發票或單據交由黃惠敏、李秀芬處理,部分發票為何被拿到勞保局核銷,她不清楚。
據調查,史哲與廖碧英在勞保局總經理任內,共持八張私人發票請領公關經費,依規定,勞保局的公關費只能用在勞保局業務、會議或聯誼活動等項目。
Comment: 不是說好了嗎?什麼都可以商量(如 517抗議活動);但就是不能挺扁?如今你們食言(《援扁停押》蔡英文:放任法院搞 司法沒是非);那就不要怪我們東廠開始反擊?只是!東廠辦人的手法越來越粗糙了(金額約三萬元)!可能順便打擊
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張貼者: meme 於 6/24/2009 02:28: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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