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馬紙上會(下)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陳水扁總統
2012-07-18
油電不是漲不得,而是牽一髮動全局。油電漲價不單是本身的漲價,而是油電漲價的預期心理,及帶動生產、銷售成本的增加,引發民生物資百物齊漲,造成原已入不敷出的廣大民眾日子更加難過,主其事者不能不戒慎恐懼。油電雙漲,又一次漲足的政策宣布,其衝擊與影響絕非後來馬英九解釋每月每戶只增加一塊錢的電價負擔,電價多一塊錢可能就是一個麵包、一碗麵貴五塊錢,這種漲價心理學,政府不會不懂。物價一漲,「有起無落」,再也回不來了,何況實質薪資水準回到十四年前,大家叫苦連天。政府的存在就是平抑物價,減輕民眾的負擔。馬政府過去四年也曾凍漲或緩漲油價,道理在此。詎料這波油電雙漲,一次漲足的風暴,再度重蹈四年前馬總統初上任時的覆轍,完全未記取教訓,令人匪夷所思!
記得民進黨執政時實施浮動油價機制,但當國際原油飆到一百多美元,甚至上看一百五十美元時,我馬上有感的意識到浮動油價造成民心浮動,政府要苦民所苦,就是凍漲油價,避免物價波動,寧可政府補貼中油,也不能由全民來負擔。再說國際原油飆漲只是一時的「有起有落」,很快就會跌下來。不意馬政府一上台,所燒的第一把火竟是油電雙漲,一次漲足,帶動百物皆漲,消費緊縮,逼得馬政府決定發放八六○億元的消費券,連我在監所都給,但我沒有領。
姑不論消費券的發放,對刺激景氣幫助不大,如將八六○億元的錢拿來補貼油電虧損或保障員工福利不受凍漲影響,說不定效果更好。
以國內九五無鉛汽油為例,四月二日一次漲足一○%,從每公升三十二.四元來到三十五.五元,漲了三.一元;但二個月內連九降,又跌到三十三.五元,調降二元。在這二個月,北海布蘭特及杜拜原油跌幅二○%,國內油價只降五.九%,不及原油跌幅的三成,中油說是跌幅減半,乃為了吸收中油緩漲部分。據此,國內油價亦只反映了一二%,僅及原油跌幅的六成。國際原油已創八個月來新低,後勢繼續看跌,如果當初政府有眼光,並記取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油電雙漲的錯誤教訓,今年愚人節就不會歷史重演。
第四是舉債問題。
歐債危機風暴尚未過去,台灣會不會希臘化,很多人都在擔心。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馬英九提出總統政見,「絕不舉債」來達成「六三三」,但過去的四年,不只六三三未達成,馬政府更舉了超過民進黨執政八年的債。馬總統是在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發表「六三三重大政見」記者會,六三三的「六」是指「每年」經濟成長率六%以上,不是「四年」,也非「八年」。二○○八年九月五日,馬總統為二天前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說「六三三是八年目標」的失言道歉,並重申經濟成長率六%,失業率三%都會在第一任就能做到。四年過去了,六三三全都跳票,也沒聽說馬總統要兌現捐薪一半的諾言。
至於馬總統在二○○八年大選前保證絕不舉債亦屬空言。反觀民進黨政府在二○○二年度特別預算,以及二○○七年度、二○○八年度連續二年總預算都未舉債。但八年執政新增債務餘額,包括概括承受凍省的六千億元債務,九二一大地震重建經費二千億元,合共一兆三千億元。馬政府四年沒什麼重大建設,債務餘額新增部分已達我執政八年的總額。為了建設國家不得不舉債,但不能不控制赤字預算。
第五是主權問題。
馬總統喜歡凸顯全國只有二個官員的誓詞提到「余必遵守憲法」,那就是總統與副總統。憲法第一條揭櫫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第二條規定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依據憲法,我國是一主權國家,不是人家的地方、特區或一省。馬總統也說「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台灣也是我們的國家」,身為國家元首應捍衛國主權,不容自我矮化,擱置主權,棄守主權到提出「不獨」主張,顯然抵觸憲法。
自一九九一年修憲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以後,中共不再是叛亂團體,從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但「大陸地區」上的蒙古共和國,在我任內已互設代表處。馬總統不承認中共是主權國家,但我國是主權國家,是不可以自我否定的。所謂「互不承認主權」並非兩岸共識,馬總統的一廂情願亦有違憲之虞。
馬總統將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扭曲成「一國二區」是有問題的。憲法增修條文只說兩岸間人民權利義務及其他事項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規定,並未涉及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亦僅規定立法宗旨,是為了規範兩岸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核與兩岸定位無關。
前行政院副院長兼陸委會主委施啟揚就提出一國二區,不是政治上的決定,只是地理上的中立名詞,如今馬政府把一國二區或「一個中華民國,二個地區」說成兩岸的政治定位,殊屬無據。李前總統將兩岸關係定位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我則宣示「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也不是馬總統所說的二十年來兩岸定位,自李前總統、陳前總統到他都未改變過。
馬總統又說「二○○○年陳前總統一度要承認『九二共識』,但蔡主席跳出來否認。九二共識是李前總統拍板定案的」均非事實。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我在總統府接見美國傳統基金會會長傅勒,沒有提到九二共識四個字,何來一度要承認九二共識之有?我是有說到縱使我願意接受「一中各表」,中國也不會同意,重點在強調一中各表不是一九九二年的兩岸共識,那是當年國民黨政府的片面主張。直至今天,即令馬英九說九二共識是指一中各表的共識,中國仍將九二共識解讀為「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迄無「各自表述」的空間。所謂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不啻是全世界最大的騙局。
前陸委會主委蘇起二○○六年坦承九二共識是他在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所創造出來的新名詞,絕非李前總統時由李拍板定案。李前總統去年十二月九日也透過臉書說馬「嚎」,「我還未死,別再騙了!」
倘若馬總統對我的論述說法不以為然,那就請馬總統指派他的親信蘇起跑一趟北京中南海,請胡錦濤在卸任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外宣示:一、中國不反對美、日、歐、新加坡等國與台灣洽簽FTA。二、中國接受九二共識指的是一中各表。否則,也請馬總統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82期陳前總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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