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請好厲害的檢察官越方如的小孩子吃小點心

2008年12月30日,中華流亡民國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羈押更裁案期間,發生一件小插曲。前桃園縣議員吳寶玉涉嫌向4名特偵組檢察官說「小心自己的小孩」。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主動剪報分案,向法院調閱現場光碟調查。檢方人士指出,由於4名檢察官均有子女,吳寶玉的言論已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北檢下午5時許主動剪報分案,由檢察官林宗志負責偵辦。

用關鍵字「小心自己的小孩」古狗查一下,就可以找到數量驚人的報導。有台灣的,有支那香港的,有新加坡的,還有支那中國更是多的驚人。看來這些新聞小點心都是請好厲害的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檢察官們的小孩子吃的。想要藉此轉移違憲違法的焦點,增加濫權羈押的正當性嗎?

這是怎樣?不過是說「檢察官好厲害,小心自己的小孩」,有人控告你們特偵八仙檢察官嗎?有人對你們特偵組檢察官濫權羈押,讓你們的小孩子膽戰心驚嗎?你們特偵組檢察官沒有恐嚇過別人嗎?怕你們忘了自己支支吾吾改口了多少次,又不知說謊多少次,翻出新聞喚起你們的記憶:

現場還原╱媒體詢問扁是否會被起訴…吳文忠曾說「應槍斃」
吳文忠檢察官加入聊天行列,並在媒體問到會不會起訴陳水扁等問題時,脫口說出「應槍斃」、「槍斃」等話,因場地不大,在場者都聽得非常清楚。
這時,吳文忠趕緊說,「我也沒講要槍斃誰」,「不要誤會、不要誤會哦!」接著才又連忙說,「死刑犯當然要槍斃啊」。

看到沒?你們特偵八仙的這廝吳文忠檢察官以應槍斃來「恐嚇」被告,即使有錄音,這廝吳文忠檢察官隨即又改口否認。被告是不是可以控告吳文忠恐嚇啊?中華流亡民國北檢要不要主動快速偵辦啊?或者是,只要吳寶玉會改口說「小點心自己的小孩」來否認就沒事?

應槍斃VS小心,哪一個犯罪情節比較重大啊?特偵八仙和北檢,你們可以一字排開說明嗎?

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明明就是出國辦案,又是去香港,又是去日本「不期而遇」策動通緝犯辜仲諒回台。事後,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怎麼說:越方如是私人行程旅遊。而且對於會見通緝犯,檢查總長陳聰明全力支持。
好厲害的特偵組,私人行程都會先在媒體曝光。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有公關經紀人在安排行程,並通知媒體她要去哪裡旅遊嗎?既然她是私人旅遊,所有機票吃住的花費,是不是要自付啊?如果支用到任何公費,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是不是貪污,用公費作私人旅遊啊?

究竟你們特偵組是一群LIAR,還是確實是自費私人旅遊?為了自清,越方如妳可不可以把自費支用公開給納稅人看啊?你們特偵組查帳每一筆每一個帳戶都不放過,這件小事,應該不難吧?如果提不出來,那就一字排開下台吧!

不知道中華流亡民國的撕髮司法官作了什麼孽,或者是像以前的政治犯,突然間,都好像變成被迫害的家庭,個個都要小點心孩子,不然就搬家。害怕看到自己的鬼祟影子而心虛害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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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你們特偵組可不要串證,把公費支出的帳目作假!
□ 〔 資料來源: E大調 | 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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