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太離譜!「中配」前婚姻子女可免試念高中

女兒上了九年級,我最近的生活,幾乎就是眼睛一張開,送她上學;晚上睡覺前,把她從學校回來,接、送、接、送,辛苦的話,我不敢跟女兒說,怕她心裡有負擔。

 剛開學的第一次模擬考,她考的差了一點,PR值只有97,她有點被驚嚇到了,因為聽說,PR要有99才能上她想要讀的師大附中;於是,開學後,她上床的時間,從原來的11點,延後到將近12點,讓我很是心疼。

 我答應她,如果上了師大附中,她可以延後一年到美國。看過「事發的19分鐘」、「第十層地獄」等描寫美國高中校園毒品、暴力的情況,對於要去那裡讀高中,她很害怕。

 這個原因也讓她格外努力讀書。

 上周,一個朋友跟我訴苦,她一樣也有上九年級的兒子,交了同校的女朋友,功課一塌糊塗,她說:「我很羡慕妳,不必擔心妳女兒的功課,像我兒子,我只要他可以上公立高中就好了!」

 她兒子從小學開始,就讀私立學校,她在百貨公司站櫃,從早辛苦到晚,就只希望唯一的兒子可以讀好學校。

 她也許錯了,錯在她不是「中配」,否則,她兒子可以不必考試,就可以用申請的方式讀高中。

 我也錯了,因為我不是「中配」,所以,我得起早趕晚接送辛苦唸書的女兒,如果我是「中配」,女兒是不是就可以優秀科技人才的身分,免試申請師大附中?

 健保可以到中國用、「中配」子女前段婚姻子女可以到台灣讀書,馬英九實質統一的腳步真是嚇人。

 台灣要加稅,去年我繳了大約女兒一年學費的稅。加了稅,我該繳多少稅?我繳了稅,被拿來「資匪」、被拿來侵害台灣孩子的權益。

 為什麼還沒有人再發動遊行呢?這次我和女兒都要從頭走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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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2009.09.26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
 陸配前婚姻子女 可免試念高中


 大陸配偶與台灣人的婚生子女,國中畢業後,必須跟所有人一樣考基測,憑分數分發學校。但如果大陸配偶是二次婚姻,來台灣之前前一段婚姻,在大陸生下的子女,不但可以來台依親,到了讀高中的年齡,還可以自由選填志願,不必考試直接入學。

 由於可以自己填志願,住在台北市的陸配前婚姻子女,選擇就讀建中、北一女的空間很大,不必考試。海陸相關人士質疑,這豈不是大開後門,公平盡失。

 為什麼會發生這個奇異的現象?今年6月立法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大幅放寬大陸配偶在台權利的各項條文同時,也通過一項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於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對陸配前婚姻的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

 依據附帶決議,內政部移民署修改「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讓「經許可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之台灣地區人民配偶之未成年親生子女」,可以來台探親。

 來台探親子女,只要未滿14歲,或14歲之前曾來過台灣,就可以一次6個月為期限但不限次數地,不斷延長居留的時間,但他們來台就得受教育,條文中即將他們納入「得申請入學」的範圍。

 入學的規定是,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的各級學校者,準用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台就學辦法的規定。這些條文修正,已於8月12日由行政院核定,14日生效。

 教育部八月底曾經邀集地方縣市教育機關與各部會,對陸配的前婚姻子女,到了高中階段的入學方式開會研商,並於會中做出不必考試的決定。由地方政府直接依他們的志願,分發到行政區域內的高中就讀,名額採取外掛方式,不影響本地學生分發就讀名額。

 據了解,就有地方教育局官員質疑,萬一他們要申請北一女、建中怎麼辦?教育部官員回應,他們不至於如此不考量自己的實力。地方政府認為不妥,要求起碼應由教育部另為他們辦理學力檢覈考試,再依其實力去分發適合的學校,不為教育部接受。

 據指出,當時連陸委會官員在場也認為不妥,卻沒有改變這項決議,教育部也已行文給各縣市,依此原則辦理。


 教部:不是想讀什麼就能讀。

 

http://www.southnews.com.tw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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