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台人
2009/09/27, Sunday
「馬吳立」政府拒絕熱比婭來台,自是意料中事,但他們提出的理由竟然是熱比婭與恐怖分子有關,為了國家安全,基於反恐,所以拒絕她來訪【註1】。馬政府等於直指,熱比婭是恐怖分子同路人,來台可能放炸彈,擺毒氣,或用飛機撞總統府。
這樣的理由,只有白癡才會相信,連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都說:「指控熱比婭是恐怖份子,或與恐怖組織有關,是『很荒謬的』。因為如果這是問題,最先感受到恐怖威脅的應該是美國,因為她就住在華盛頓。」【註2】
熱比婭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三度提名,也榮獲過挪威拉夫托(RAFTO)基金會頒發的人權獎【註3】。全世界,除了中國之外,沒有別的國家把她列為恐怖分子。馬政府為什麼要以反恐為理由,拒之境外呢?
他們說熱比婭擔任世界維族大會會長,該會的秘書長多里坤‧艾沙(Dolkun Isa),是國際刑警列案的紅色警戒恐怖分子,所以熱比婭與恐怖分有密切關係。中國媒體旺旺時報,據此很高興的說多里昆‧艾沙幫馬政府解「熱」。問題是,國際刑警組織網站上根本找不到Dolkun Isa這個名字(民視報導),而且據中國的消息,他也與被聯合國列為恐怖組織的「東突伊斯蘭運動」(東伊運)並無直接聯繫,目前為止,他參加的都是在中國大陸之外被列為合法的組織。【註4】
再以吳敦義一再提到韓國事件為例,今年9月5日,多里坤由德國飛抵南韓準備參加1個會議,但韓國當局拒絕入境,被扣押在首爾機場三天。期間,由於多里坤執有德國的公民護照,所以德國大使館展開救援任務,最後被釋放,唯仍無法進入韓國。如果多里坤是恐怖分子,德國怎會加以救援呢?韓國扣押多里坤,主因是中國大使的施壓,並非他是國際的恐怖分子。【註5】
事實上,多里坤所以被說成「國際刑警列案的紅色警戒恐怖分子」,只是中國單方面向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的,據07月23日蘋果日報:「我刑事局國際科指出,中國在17日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列1967年出生的Dolkun Aysa為紅色通報查捕對象,跟持德國護照的Dolkun Isa應為同一人,外交部和移民署目前將他境管。」【註6】
蘋果報導又說:中國早在2003年就把多里坤列為恐怖份子,但他曾於2006年來台參加「無代表國家及民族組織」(UNPO)大會,主辦單位「台灣民主基金會」證實,當時他持德國護照入境並無困難。他也曾前往歐盟等國參加活動也順利入境,顯然中國所稱的恐怖份子與國際認知不同。【註7】
從以上可知,熱比婭任會長的世維大會,其秘書長多里坤只是中國眼中的恐怖分子,而歐美日等國並未視為恐怖分子。如果他真是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惡棍,台灣早就會列入境管,怎會讓在2006年順利來台參加「台灣民主基金會」主辦的活動呢?
多里坤.艾沙所以變成馬政府眼中的恐怖分子,完全是馬政府向中國靠攏,採取中國標準而成的。同樣的人,同樣2003年被中國說是恐怖分子,結果2006年民進黨時代可以自由來台,2009年馬英九時代就必須加以列管。原因很簡單,馬政府唯中共是聽,中國說恐怖,小馬子就說:「喳!」
熱比婭不是恐怖分子,多里坤.艾沙也不是恐怖分子,馬吳政府必須向熱比婭道歉,歡迎她來台,並以國賓身分加以接待。馬政府也必須謝罪下台,因為他們錯誤的說法,丟了台灣的臉,損害了台灣的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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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6/8/1rug1.html
註2: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6/8/1rv4t.html
註3: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7%86%B1%E6%AF%94%E5%A9%AD%C2%B7%E5%8D%A1%E5%BE%B7%E7%88%BE
註4: http://n.yam.com/chinatimes/international/200907/20090716368387.html
註5: http://www.epochtimes.com/b5/9/9/18/n2660984.htm
註6: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23/art_id/31806058
註7:同上
Source: 南方論壇
2009年9月27日 星期日
中國說恐怖,馬政府就說「喳!」
張貼者: meme 於 9/27/2009 07:17: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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