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9日 星期六

請問馬、關,黨幹、黨部為何涉嫌買票?

作者 台灣南社
2008/03/28, Friday
 日前南社就中國國民黨屏東縣高樹鄉民眾服務站主任陳良旻涉嫌交付款項予人做現金買票,對馬英九、關中提出四大質疑,關中回應本社表示,將對南社「保留法律追訴權」。南社在此回應:關中可以立即對南社進行「法律追訴」,無須保留;南社同時強烈要求馬英九、關中,君子、清白的回答南社所提的問題,不要逃避,也不應該逃避!

 南社請問關中,為什麼中國國民黨涉嫌買票,黨幹(人)、黨部(地)直接被查獲?今年,民眾服務站主任陳良旻買票;兩年前,中國國民黨縣黨部書記涉嫌買票;八年前,中國國民黨員林鎮黨部書記涉嫌買票。這些事實,關中為何不敢「回應南社」,站出來解釋?

 南社請問關中,為何承諾嘉義縣新港鄉七位村長每人三十萬到五十萬元活動經費?請問,一個村要高達五十萬元,五十萬元到底要怎麼活動?關中應該用大眾可以理解的常識做「回應」,讓民眾瞭解中國國民黨真正的競選方式。

 補助一個村三十萬到五十萬元競選經費為何獨厚新港鄉?新港鄉為何如此重要?還是全國許多村里都有類似的補助?如此重大的議題關中應該回答,不應逃避。

 承諾新港鄉七位村長的補助在特殊要件下曝光。如果全國三一九鄉鎮加上北、高兩市的行政區比照「新港模式」,則補助活動經費金額已逼近十億的天文數字。請問關中,如果不是全國全面性補助,新港鄉為何如此獨特?

 高雄市長選舉走路工涉嫌為黃俊英賄選事件;總統選戰,中國國民黨民眾服務站主任涉嫌現金買票事件,六萬元的走路工、一人一千元的催票經費,主嫌古鋅酩、陳良旻都攏下「自掏腰包」的義行,請問偵辦檢察官、主審法官,你們相信不相信?套用馬英九以前的話:「世界上有這麼好的人嗎?」

 關中不必用「保留法律追訴權」的政治語言,可以立即直接控告南社社長鄭正煜。南社社長也直接點名溫良恭儉讓的馬總統當選人,站出來回答南社的強烈的質疑。

 南社在台北、在高雄的馬英九競選總部,都曾直接質疑馬英九為何不敢簽「重懲賄選承諾書」。馬英九為何不敢簽?清白的「總統」應該做清白的回答,清清氣氣,做真誠的裸白。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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