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3日 星期三

民主

詩經云:[南有喬木,漢有游女,不可末思,[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翹翹錯薪,言刈其楚,之子于歸,言秣其馬,漢之廣矣,不可方思。

翹翹錯薪,言刈其簍,之子于歸,言秣其駒,漢之廣矣,不可泳思,不可方思。]

哈,此詩雖描述詩人追求漢水游女之詩,但在此刻頗能描述吾之心志,漢水游女似吾之民主,當求而不得,人民雖多卻實孤苦,眼見黨政元老欺賣台灣人民,祇為共產協調,棄人民百姓於不顧;棄先烈們爭取的"民主"於不顧,任意玩弄,讓百姓如孤兒一般,哈!悲哀皆因人民懦弱,任意玩弄人民使其民非民,生息受困人性之悲,也許祇有富商能夠活下去,卑苦貧賤者人命早不值錢吧!

[民主]言一詞起源於中國一代先師孟子之言:民大於天;更甚者於道德經中皆有所註明,君子之智若水,水之運動誠如民主之行,可載況船隻,可運行國家;猶如人體血管;血液之運行氧和二氧,營養和排洩物等等,其重要豈是那些污官可比擬,當國家早被孤立之時,那些貪官選擇加重人民的生活負擔,像強制險原本是政府對人民的一種美德,但眼觀至今,人民受理賠的是少之又少,捐付金錢的卻是多的多,人民有多少人每月足定期繳納,但卻在事故發生時受理到多少理賠,若說強制險是保障人民,為何不問這些錢都流到哪位高官口袋裏,它口袋飽飽人民就必須當這冤大頭,任由它抽稅也不能問稅繳何處,像健保虧損也要全民買單,政府給人民的美意為何有虧損,健保資金竟然也能被官員用來買股票投資,盈利 人民可有拿一分好處,虧損了全民買單,嘖嘖!世上哪有這種穩賺不賠的,正巧台灣就有,有哪個現任官員貧困的,正巧他們錢都花不完,這就是"為民喉舌"的代價,真好賺,難怪人人想當官,個個能發財,不合理的借資在人民是永遠借不到,官員可簡單多囉。

[民主]這一詞,是歷代賢人眼察時勢.民願所以形成,這一詞始終與民意相為給補結合,在古代帝王思想中,這些賢者便開始認定統治獨裁是不能與人民結合過久,人[民]做[主]人這將是遲早的問題,故孟子有云:[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此為民主這一詞最早萌芽,後經歷許多朝代考驗,一旦君主過份獨裁,便有承續者推翻,足可見人民之忍讓是有限的,人民終將[覺醒],其取而代之貪政.獨裁必亡,人民必會在此時選出暫合自己的國度,眼見這一波潮流勢會潰堤,倒不如於此之前先喚醒人民對民主的認知,使其人民不致盲目變成暴民,雖說黨政污垮台灣,但絕對污不了人民的[尊嚴],身為台灣人民是要[自立自強],還是要[眼不見為淨],其權力取決於民,不過古有明訓:苛政似虎;又云[暴政必亡],此亙古不變之理,被國孤立不打緊,要緊者為人民之覺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處理態度,已漸漸經不起時間考驗,當你{妳}想想,若有一天自己成了受災民眾時,血液中的你{妳}是否還要冷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大同之世誰人不想,試想[家鄉]何在,[親人]是否受到照顧!

誠想誰想革命,在烽火中那朝不保夕的生命,多少家庭因此受難,經濟及外交頓時受挫,但任由貪官[予取予求];任由吾輩後代做失業.游民.中輟生.流氓.賣毒.賣黃嗎?歸根究底的想,這責任是誰也避不了,當你在嘲笑一個人民的犯罪,是否有想過,這些年他稅可有少繳,他可否享有同等享受,電視.電腦享受太奢華,也許你們很難想像,但請看看受災的人民,哪些官員會去關心,看看受災戶;又看看官員讓人不由憤恨不已,繳的稅沒比官少;甚至更多,但得到的照顧卻是最少,官員丟失一隻阿貓阿狗的檢警要限時破案,但人民走失的可能是至親卻局限於未滿二十四小時不得報案,雖說是警檢程序,卻不得不令人想想,人命比不上那些阿貓阿狗值錢,他們是命[貴],人民卻是命賤,運氣不好還可能遇到吃案,試想這些若是官員的親人,[壓力] [限時破案],像[尹清風]命案雖是官員,但該怪他官不夠大,被上級強壓下來,阿扁不是說過[不惜動搖國家成本,也要徹查此案。],但最後還是無疾而終,真可謂風大雨點小,馬元首就更可愛了,隻字不提,彷彿不曾有過此案,日久人民漸忘了,這樣的執政,這樣的官利,人民還可保證哪一天自己不會像這樣;言此或許太過,但可觀察近期的風水之災,那些受災人民等待的,哪些官員曾親臨關心?

食物鏈是一種千古不變的道理,兔子是被蛇吃,蛇被蒙鼠吃,相對國政也是如此,人民錢被小貪官吃{例如警檢等等...},小貪官為阿諂上級,便將錢給更大的官,層層剝離,難怪治水方案經常治不到水,飽了官員口袋,但人民性命可得[自求多福]囉,在這樣的執政.執法,如何讓人民信服,在官員所謂的[公平] [正義]之下,那些人民該遵守什麼?又該守什麼法?行政命令可朝罰夕改,憲法可一再詮釋,詮釋到八竿子打不到的船,官員公佈的很清楚,但人民聽的霧煞煞,畢竟新換一黨政執政,就換一組規模,憲法改成黨利,法律改成官利,那請問要人民相信哪一利?{像某位男立委上酒店摸兩利??}還是做個盲夫即可,文盲嗎?哪知識還真無用。

當一個命令可以擾民,一個行政方針可以用成官.黨利益,人民成了永遠的受害者,當朝令夕改時,被罰的錢歸入了誰的手裡?人民在此時就像孤兒,但可別小看孤兒的能力,團結一心勢將形成[文革.武革.],官啊!因果循環,若做惡做貪,是該重視果報{現世報}。

碧血喚英豪,文武開新制,

民心依所願,民志向所歸,

文武開新治,志向民主行,

民行故鄉途,不見老茫茫,

樂民之所樂,憂民之所憂,

武德復如此,為君必所賦,

國貪失所形,國滅家流離,

今世不為革,禍延千萬代,

官富移離居,家貧嘆奈何,

貪污壞國政,家民兩茫茫,

今夕復何夕,猶若參與商,

家園不復見,暴心必亂國,

今世若不革,汗顏先祖面,

革為民主故,革為博學故,

革為家鄉故,革為親人故,

革為尊嚴故,革為自強故。

筆者曾在幾年前被警方調查,聲稱筆者違犯聚眾組織條例,後雖因證據不足情況下獲得自由,但在偵辦之時,沒有搜索票而強行搜索和恐嚇當事人"此次無法辦你.下次也要辦你"的情況下讓人想起官員作法,如此橫霸枉顧[人權]的情況下終成大錯,果不其然前一陣子國民黨不也用同樣方法去入侵民進黨,讓民進黨有藉口抗議,而一句[為民服務和黨紀處份],置[人權]於何處?將[民主]開了倒車,不是嗎?在這裡筆者就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學校常教導學生法律不得抵觸[憲法],抵觸[無效],無效這名詞應指的是自始無效,那當人民犯罪時被[遞奪公權]時,這人權是由[憲法]所賦予的,但律法竟可終結此其一也,其二憲法中清楚的述明人民有選舉.創制.罷免.複決四種權限,可是大法官卻可釋憲成[條件式權利],是一種必須滿足某樣條件之下方可執行的,憲法是規定的很清楚,但法律.大法官釋憲皆可一而再更改憲法樣式,是該改成法律,大法官所作的決定優於憲法,在黨政衝突之下是該依大黨{古諺:西瓜畏大邊},[官]員一而再侵壓.更改憲法,憲法早就屍骨無存了,人民在這種情形下生存,難保下一個遞奪公權者不是你們,在這朝不保夕的日子中,誰能享有快樂和平安,恐怕祇有[官]了吧!

細想[大法官][法律]權利為何如此之大,為何五權憲法早已非五權了 竟然所謂的憲法還存在,大法官權限及立委權限竟大到可任意刪增憲法,人民可選過監察.考試.等委員,罷免竟需滿足某樣條件,嘖嘖!妙啊!說有權卻無能力執行,說是[人][民]給這些官權利,卻永遠看不到人民在哪?這些官除立法外,哪一種委員由民親選,又有哪一種官可由人民在無需滿足任何條件下,執行複決.創制.罷免,真是太強了,[人權]在倒退,到最後搞不如外出打個噴嚏就有罪囉,祇看抓的人心情,活在這朝夕不保;律法錯亂人民該如何依靠呢?

憲法為民主政府立國政策方針,當這方針矛盾時,人民福利.義務豈不也跟著矛盾,人民福利措施是民主政策的首要,當人民福利不再時,祇剩義務那與奴僕何異,當人民被政府認定奴僕,那國家哪會有建設,也難怪在偉大政府施政方針上;可以犧牲許許多多人民,此種國政人民又豈可言[快樂],一個無[快樂]的國家,人民僅存的尊嚴祇會惹來更多[狼官],"狼"在分解"人"民上可以無任何情面可說唷,難怪官府一直有一個食物鏈:立法委員吃定總統,說是為"民"喉舌,找個人頭說民意,總統也要被他吃夠夠,總統吃定監察官,監察官要脅大法官,如此五權剩殘念{吃"五香"乖乖還比較實在點@_@},不平不公真好笑,立法委員與風浪,任它一朝掌權,人民有幸福嗎?人民會快樂嗎?一個無快樂幸福的國度,可悲了,人民若不[自立自強],就將永遠成奴僕了。

民主的憲法有息息相關,當憲法自亂一權獨大,那人民的幸福;[民主]的方針自必錯亂,憲法遠從大陸即建立了,來台後雖廢除諸多條文,但始終並未補建那些條文,無怪憲法成了黨政的玩具,若要有[民主],則[憲]不可不重立;人民不可不自強。

筆者在此祝福各位網友賞文愉快,也極歡迎各位引用與宣傳,要先跟大家說聲晚安囉~

文章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s0916819128/article?mid=747&prev=-1&next=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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